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
检验科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
招标公告
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因需要,急需外送检测服务。现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,具体有关事宜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.1招标人: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。
1.2项目名称: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。
1.3交货或服务地点: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内。
1.4预算金额:人民币43万元(本预算金额是根据上一年度医院检验服务业务量×《江苏省盐城市物价手册收费目录》收费标准的40%估算)。
1.5最高限价:本项目最高限价为《江苏省盐城市物价手册收费目录》收费标准×40%,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,视为无效标书。
1.6招标内容: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,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,招标人保留对采购需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。
1.7服务期限: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(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)。
1.8服务要求:符合国家、省、市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质控需求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2.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。
2.2为保障国家生物样本信息安全,防止样本流入境外,杜绝安全隐患,投标人限定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,且未在国外上市(包括该国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以股权、可变利益实体以及其他方式控制的国内公司)(提供书面承诺原件,格式自拟)。
2.3投标人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2.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;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、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;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、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;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等状态。
2.5投标人有串标、弄虚作假行为的,投标保证金不退。
2.6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,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。
三、公告发布后,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,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,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6:00,周日休息)到永华证券 - 在线配资|在线配资炒股(地址: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;联系人:徐女士,联系电话:0515-88382020)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,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。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(500.00)(售后不退)。
招标人: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
联系人:万先生
联系电话:0515-68668917
地址: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北路112号。
招标代理机构:永华证券 - 在线配资|在线配资炒股
联系人:时先生
联系电话:0515-88221722
地 址: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。
2024年10月18日